1.项目概况: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是省政府批复的《山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3-2035)》中S24青岛至商丘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昌乐联络线工程是潍坊方向连接潍邹高速主线的便捷通道,共同形成连接胶东经济圈与鲁南经济圈的重要通道之一,已列入《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本项目衔接的青岛至潍坊段已建成通车,邹城至商丘段已开工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可实现青岛至商丘高速公路的全线贯通,便利潍坊、烟台、威海区域向西南方向出行,对完善高速公路网布局,加强胶东与鲁南经济圈间的联系,促进沿线经济社会、乡村振兴和旅游业发展,逐步扩大山东省对外发展格局等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分为潍坊至沂源段、沂源至邹城段、昌乐联络线公里)。总估算投资约356.9亿元。其中: (1)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潍坊至沂源段工程 项目起自潍坊市安丘市西南的白芬子枢纽,途经潍坊市、淄博市,止于沂源县悦庄镇东的临临高速上。路线公里,全部新建。项目全线推荐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全线处,养护工区1处。估算投资约124.6亿元。 (2)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 项目起自淄博市沂源县悦庄镇东的临临高速,途经淄博市、临沂市、济宁市,止于邹城市香城镇西北的京台高速上,路线公里)。新建段全线推荐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新建段设特大桥3座,大桥45座,隧道4座,互通立交13座,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3处。估算投资约196.6亿元。 (3)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工程 项目起自潍坊昌乐县鄌郚镇东北的济潍高速上,途经潍坊市,止于大盛镇东规划的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路线公里,全部新建。项目全线推荐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全线.招标范围: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潍坊至沂源段工程、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个项目起点至终点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房建、交安、机电、环保、绿化、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的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以及全过程勘察监理和设计双院制咨询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勘察设计项目,二、三、四标段为勘察监理及设计双院制咨询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主要委托内容为: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潍坊至沂源段工程、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个项目起点至终点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房建、交安、机电、环保、绿化、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的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临时界址桩埋设、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路桥工程限价编制等)编制、后续服务等。 第二标段主要委托内容为: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潍坊至沂源段工程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的勘察监理、勘察成果咨询以及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阶段重大方案调整的咨询。 第三标段主要委托内容为: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的勘察监理、勘察成果咨询以及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阶段重大方案调整的咨询。 第四标段主要委托内容为: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工程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的勘察监理、勘察成果咨询以及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阶段重大方案调整的咨询。
1. 标段名称:第一标段,标段号:WZKCSJ-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246.6KM;2. 标段名称:第二标段,标段号:WZSYZ-1,起始桩号:EK0+000, 结束桩号:EK85+400,标段长度:85.4KM;3. 标段名称:第三标段,标段号:WZSYZ-2,起始桩号:-WK1+240, 结束桩号:WK136+260,标段长度:137.5KM;4. 标段名称:第四标段,标段号:WZSYZ-3,起始桩号:LK0+000, 结束桩号:LK23+700,标段长度:23.7KM。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潍坊至沂源段工程(EK0+000~EK85+400,长度:85.4KM)、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WK1+240~WK136+260,长度:137.5KM)、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个项目起点至终点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房建、交安、机电、环保、绿化、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的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临时界址桩埋设、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路桥工程限价编制等)编制、后续服务等。
①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具有工程勘测考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③ 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2个不少于50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路桥工程勘测考察设计业绩;至少完成2个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勘测考察设计业绩(可为单独勘察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中含此勘察设计内容)。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2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2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允许,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有特别的条件的勘察、设计工作。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潍坊至沂源段工程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的勘察监理、勘察成果咨询以及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阶段重大方案调整的咨询。
①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具有工程勘测考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③ 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50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或双院制咨询业绩。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的勘察监理、勘察成果咨询以及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阶段重大方案调整的咨询。
①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具有工程勘测考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③ 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50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或双院制咨询业绩。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工程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的勘察监理、勘察成果咨询以及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阶段重大方案调整的咨询。
①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具有工程勘测考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③ 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20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或双院制咨询业绩。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买卖平台( )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估工作。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做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8-23 0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之内进行第一信封解密及电子签章确认。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第二信封开标时间通知后,于约定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内进行第二信封解密及电子签章确认。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的。
6. 补充信息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买卖平台()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