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公开披露监管 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下转D38版)

时间:2024-08-03 作者: 乐鱼体育app官网下载官方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路”或“公司”)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公开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867号)(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披露监管工作函》”)。

  公司对《信息公开披露监管工作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现就《信息公开披露监管工作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0.86亿元,同比增长6.27%;归母净利润-5.36亿元,亏损幅度持续扩大。分业务板块来看,建材板块经营情况转好,根本原因为水泥产销量和售价较去年同期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7.17亿元,同比增加5.69亿元;归母净利润-1934.12万元,同比增加1.27亿元;毛利率14.69%,同比增加7.5个百分点,其中水泥业务毛利率16.23%,同比增加11.18个百分点,近年波动较大。建筑板块经营情况持续不佳,实现营业收入13.28亿元,同比减少3.29亿元;归母净利润-3.72亿元,同比增加359.15万元,毛利率-0.22%,同比减少2.01个百分点。

  请公司:(1)结合相关业务板块所涉子公司的产品平均售价、成本构成变化、前五名客户情况等量化分析水泥业务收入利润增长的原因,并说明水泥业务毛利率波动趋势是不是满足行业整体情况;

  建材板块2023年收入上涨主要是水泥业务上涨所致,水泥业务的销量、单价均呈上涨趋势,其中销量上涨主要系西藏地区2022年8月后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区内所有项目停止施工,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积压的施工量全部集中在2023年3月中旬后释放所致;单价上涨主要系西藏自治区建材业协会为协调市场供需矛盾,避免产能过剩出现低价恶性竞争,实施错峰停窑减少市场供应等政策所致。

  注:公司财务核算不支持拆分本期确认收入所对应的成本结构,故上表系分析的生产投产数据。

  2022年川藏铁路开始组织水泥供应联合采购招投标,这一项目受到自治区政府格外的重视,强调地方企业应热情参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昌都高争响应自治区政府的号召并考虑昌都高争的经营发展需要,参与了水泥联合采购招投标。由于当时市场之间的竞争激烈,昌都高争以400-420元/吨的浮动出厂价参与招投标,并最终以此价格中标。该投标单价为网价浮动单价,可参照西藏地区网价涨幅做调整,2023年度全年调整后的销售均价为467.21元/吨,低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导致销售给湖南共赢物流有限公司的产品毛利率较低。

  从上表能够准确的看出,两期客户的重合度不高,根本原因系水泥销售与客户在各年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紧密关联,2023年前五客户的单价呈上升趋势。

  (1)单价上升:2023年,在西藏自治区建材业协会的协调下,区内水泥企业实行自律错峰停窑,2023年上半年全区水泥需求量较往年有所增长,整体需求与售价好于同期;区内水泥价格行情在1-7月呈现增长之势,区内水泥企业利润平稳增长。

  (2)成本下降:一是产量上升致单位产品所承担的固定成本下降;二是子公司昌都高争2022年度主要是外购熟料进行生产,2023年度因新生产线开始投产,外购熟料的比例会降低,主要为自产熟料;相比前期外购熟料,自产熟料平均每吨成本下降50元左右,因此本年度水泥业务总体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综上所述,水泥业务收入利润增长的原因系销售单价上升、成本下降的共同影响。

  西藏自治区的水泥销售价格因地区、品牌、强度等级及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而不一样,且价格会跟着时间波动。根据中国水泥网水泥大数据显示,2022年西藏水泥全年平均价格含税为586.83元/吨,2023年西藏水泥月平均价格有所上升,全年平均价格含税为637.65元/吨。公司水泥销售单价的变动趋势整体符合西藏地区水泥单价的变化趋势。

  相比之下,内地水泥价格趋势可能受到更广泛因素的影响,包括全国范围内的经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房地产市场状况和原材料成本等。据中国水泥协会信息研究中心统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水泥市场平均成交价为含税394元/吨,同比大幅回落15%,价格处于近六年最低水平。内地不一样的区域的水泥价格趋势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中南、华东地区需求向好,而东北、华北地区市场相对清淡,价格同比跌幅较深。

  西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水泥需求有较强的支撑作用,而内地则可能受到房地产市场波动、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市场需求和供给关系的变化。除西藏市场需求与内地市场有所区别外,西藏地区执行了错峰停窑政策,这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减少了市场供应,对水泥价格起到了稳定和提升的作用。

  综上所述,西藏天路与同行业毛利率变动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受地区经济特性、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与供给平衡以及公司运营策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致。

  (2)结合建筑行业环境、同行业可比公司和公司相关成本、定价等情况,补充披露建筑板块营业收入大幅度地下跌、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说明建筑业务毛利率是不是真的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和公司为保障建筑业务持续经营、改善盈利能力的应对措施。

  西藏天路地处地区,地理位置较为偏远,该区域内无同行业上市公司,因此,我们选取了靠近该区域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其工程项目施工板块的成本进行了对比分析,可比公司2023年度成本相比2022年度变动情况如下:

  从上表能够准确的看出成本除成都路桥大幅度减少、高新发展大幅度增长、新疆交建小幅增长外,正平股份、四川路桥成本均呈下降趋势,其中成都路桥下降幅度与本公司下降幅度较为接近。毛利率除成都路桥、高新发展小幅增长外,其余公司均呈下降趋势。

  公司2022年属于施工高峰期的公路项目2023年基本完工,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增量不足,导致收入和成本同比减少。母公司下属区内施工项目因工期延长,设计变更等问题造成总成本增加,本期毛利率减幅较大。

  1、预计总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构成,直接成本最重要的包含人工费、专业分包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技术措施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成本主要为项目管理费和其他间接费用。

  预计总成本的编制经项目部负责人、项目工程部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结合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等有关的资料对成本预算表进行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各部门按照审批意见执行。

  预计总成本的编制根据量价分离的原则,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总分包合同、企业内部相关定额标准、项目具体人员配置以及市场询价等资料做编制,主要编制过程如下:

  材料费:主要材料使用了依据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确定材料使用量,依据市场中等水准确认材料单价编制预算;

  劳务费:一般都会采用施工劳务的形式。施工劳务工程量依据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并结合项目具体实际的要求确定;劳务分包单价依据公司历年来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劳务成本及市场中等水准,并结合项目具体实际的要求、可选择的供应商、项目工期、季节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机械费:项目使用的主要机械如摊铺机、压路机、洒水车、装载机、挖掘机、清扫机等设备,一般都会采用租赁的方式使用,机械费参考公司历年来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机械成本及市场中等水准确定;

  其他直接费包括拆迁费、交通安全费、环境保护费、灾害预防费、施工或检测费、监理费、土地抵债费、合规费用、安全生产费等。

  项目管理费:包括直接人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另外的费用,一般为人员工资、房租费、交通费、办公费等。编制时依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具体人员配置、项目工期、物价水平等因素编制。

  公司承接的工程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协作队伍、供应商,劳务招标或专业工程招标由项目部根据定额及市场询价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并根据项目特点,在公司分包商库中邀请合乎条件的分包商,从价格、信誉、业绩、投入人员等综合评分确定分包商;工程所需的材料、机械设备租赁等,通过在集采平台以公开邀请的方式邀请,根据价格、供应能力等方式综合选择供应商。

  (一)建筑板块营业收入13.27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6.56亿元减少3.29亿元,营业收入大幅度地下跌根本原因有以下几点:

  1、2023年度非西藏地区拟开工项目受政策影响暂未开工导致营业收入减少,主要项目如下:

  (1)岑溪市城区市政道路及管网建设PPP项目2023年初公司依据预计的施工进度、合同金额,原预计2023年可确认收入1.5亿元,但因国家政策影响,PPP项目合同尚未签订,本项目暂未开工,截至2023年度尚未形成营业收入。

  (2)青白江欧洲产业城中片区综合开发项目2023年初公司依据预计的施工进度、合同金额,原预计2023年可确认收入1.252亿元,但因四川师范大学青白江校区建设前期手续包括办学批准和建设许可两类,其中办学手续尚未得到批复;四川师范大学青白江校区建设项目分三个批次报征土地指标,第一批次192.45亩土地于2022年8月取得正式批文,第二、三批次土地仍在省一审批中,因此2023年度该项目并未实际开工。

  目前,青白江区欧管委和蓉欧公司均已向川师大发函催促入驻及协议事宜,未收到消息反馈。

  (3)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市政道路项目2023年初公司根据预计的进度、合同金额,原预计2023年可确认收入5,453.98万元,但因公司承建的大塘路和兴武路土地指标一直未批复;2024年又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公司承建的大塘路与兴武路两个子项被取消,以上情况导致项目主体工程至今一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开工。

  (4)援尼泊尔沙拉公路修复改善项目因宏观经济影响导致未实施,因受援国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未有实际进展,施工场地无法交付,故截至目前项目未实施。目前仍在积极筹备前期工作,计划后续延迟开工,暂未形成营业收入。

  西昌市菜子山大道与宁远大道西延线年为该项目主要施工阶段,主要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主体工程,所以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55亿元,而2023年上述项目的主要施工任务为工作量较小的缺陷修复、装饰工程、零星工程及对已完工程的维护,营业收入为7,219.77万元;川藏铁路G318波密至鲁朗项目也因为主体施工2022年已完成,致使2023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52亿元;其他项目如林芝天路企业管理交流中心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米林县KL项目、石材精加工厂EPC总承包项目工程(设计、施工)、西藏极高海拔生态搬迁森布日安置区(二期)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等项目均因主体工程完工,造成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不同程度的营业收入减少。

  3、重庆重交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交竣工审计已完成,其中永川人民广场项目、九龙坡区白金路项目、万科滨河路景观项目、永川汽车城项目、新城辖区内破损路面维修项目、双福新区祥福大道项目、主城区内环项目快速路道路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等审减金额较大,根据以上项目审计审定结果,共计审减收入4,291.03万元;

  1、建筑板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16.70万元,主要系以下方面:

  (1)西藏极高海拔生态搬迁森布日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因施工图纸变更,项目部与协作队伍结算金额存在争议,今年最终与协作队伍确认争议金额,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4.60万元;

  (2)西藏美术馆建设项目因本年度新增施工内容及变更,合同预算收入成本有所调整,毛利率下降,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52万元;

  (3)林芝天路企业管理交流中心项目因业主方原因工期延误,成本增加,对预计总收入成本做调整,毛利率下降,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5.91万元。

  (4)米林县KL项目①因施工图纸修编多次影响施工进度,导致工期延误和实施工程人员误工,人力成本增加336万元;②混凝土工程量及检测费用增加,材料成本增加431万元;③高边坡路基土石方开挖因线路修改,工程项目施工难度及工程量增加,机械投入增加,导致成本增加198万元;④局部施工路段存在二次及以上路基填筑材料转运情况,成本增加441万元;⑤对施工现场环水保及临建场地恢复、河道清理等整改,成本增加195万元,以上五项共计增加成本1,601万元,对预计总收入成本做调整,毛利率下降,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7.94万元。

  (5)川藏铁路(西藏段)配套公路工程G318波密至鲁朗段工程建设项目因施工内容漏项漏量,成本增加1,448万元,对预计总收入成本做调整,毛利率下降,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4.20万元。

  (1)天源路桥拉洛项目因工程量核减,营业收入冲减433万元,另发生尾工费用255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30万元;

  (2)天源路桥承建的高争新型建材石灰石生产线施工及机电安装项目因业主方原因工期延误,成本增加,对预计总收入成本做调整,毛利率下降,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9.24万元;

  C.重庆重交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交竣工审计已完成,其中永川人民广场项目、九龙坡区白金路项目、万科滨河路景观项目、永川汽车城项目、新城辖区内破损路面维修项目、双福新区祥福大道项目、主城区内环项目快速路道路综合整治一期工程、G316安康建明至恒口一级公路(恒口段)工程建设项目审减金额较大,根据以上项目审计审定结果,共计审减收入4,291.03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8.42万元;

  D.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通过现金收购及发行可转换债券收购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合并成本合计21,879.01万元,合并成本超过按比例获得的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市价的差额为9,077.64万元,该差额确认为与重交再生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商誉。

  2023年末,根据中天房地产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2024年3月15日出具的中天[2024]资评字第90002号《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定估计报告》,重交再生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46,489.57万元,根据本公司应享有的份额确认商誉减值准备1,545.50万元。

  2023年末,根据中天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3月8日出具的中天[2024]资评字第90004号《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重庆重交再生资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重交再生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02万元,按相应享有的份额确认商誉减值准备119.55万元。

  E.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另外的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商誉、合同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是不是真的存在减值迹象,按公司的会计政策以及对减值迹象的判断计提减值,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432.71万元。

  F.本报告期发生管理费用15,400.27万元,财务费用10,514.70万元,研发费用4,194.75万元,影响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62.33万元。

  (三)关于建筑业务毛利率是不是真的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以及为保障建筑业务持续经营、改善盈利能力的应对措施。

  建筑业务如果在实施工程的成本方面不进行相对有效管控,它的毛利率极有几率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公司为保障建筑业务持续经营、改善盈利能力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深化项目沟通合作,重视自治区发改委、国资委、交通厅、住建厅等主管单位出台的有关政策,积极与相关央企和本地企业沟通,推动区内市场再上新高度;依托和上市公司平台,充分的发挥区位优势,稳步提升区外市场份额。

  (2)企业成立了“重点项目跟踪小组”,每月底以会议形式持续更新所跟踪的重点项目最新动态。

  (3)市场营销划分为区内和区外两个片区,充分的利用各种资源为市场营销工作服务,加强与各央企的沟通联系,拓宽公司市场。

  (4)区内市场营销包括七大区域市场营销中心,各片区市场营销中心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市场开发部,形成了总部为第一级、各片区为第二级、各项目为第三级的三级市场营销管理体系。

  业务选择方面,要一如既往地以建工为主,做强、做优、做大建工板块,同时要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如新能源、清洁能源板块。

  (1)进一步强化合同意识。把经营项目和合同履约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规范分包合同的文本及审核流程,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责、权、利和承担对应风险,坚决遏制分包商恶意索赔事件的发生。

  (2)慢慢地增加投标报价的测算。首先充分分析招标文件,并对投标项目做深入的调查了解,认真分析潜在风险和可能影响成本的潜在因素,决策是否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其次加强对投标人员的能力培养,保证编制的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成果能够与实施工程技术和管理上的水准相结合,实用、先进、合理。分析项目潜在利润点并采取了合理的报价策略,为项目中标后二次经营打下基础。

  (3)持续规范分包商管理,实现合作双方共赢,实行分包商准入及合格分包商管理,努力培养一批专业能力强、质量放心可靠有担当、具备一定资金能力和良好信誉的分包商。

  (4)严格执行前期策划制度。合理测算招标控制价和项目管理费用等成本指标,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严格对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实行考核;

  (7)严格执行“T+3”管理。项目交工验收或实体形象进度完成后三个月内必须按尾工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入尾工准备阶段应完成的所有工作,郑重进入尾工。除必要人员外,其他人员及时退回公司统一管理。

  (1)持续深入开展“两金”清理工作,压降“两金”金额。继续加强各类应收账款催收清理工作,定期召开债权催收专题会议,一方面严格落实债权催收任务目标,切实取得清收实效,防范坏账风险;另一方面积极与业主沟通,加大结算力度,形成事实结算。

  问题二:关于重庆重交。年报显示,前期收购标的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重交)在2019年至2021年业绩承诺期满后,2022年至今业绩大幅度地下跌。报告期内,重庆重交实现收入9.71亿元,同比减少9.09%;总利润-3783.45万元,增亏3664.14万元;综合毛利率5.98%,同比继续降低。此外,报告期内重庆重交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交竣工审计已完成,其中永川人民广场项目、九龙坡区白金路项目、万科滨河路景观项目、永川汽车城项目、新城辖区内破损路面维修项目、双福新区祥福大道项目、主城区内环项目快速路道路综合整治一期工程、G316安康建明至恒口一级公路(恒口段)工程建设项目审减金额较大,根据审计审定结果,共计审减收入4291.03万元。

  请公司:(1)区分不同业务板块,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重庆重交主要经营数据,并结合产品售价、成本构成、在手订单、客户变化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亏损幅度扩大的原因;

  注:重庆重交2023别的业务主要由三项业务构成:运输服务、技术服务以及材料销售。运输服务最重要的包含建材运输以及其他物品运输业务,技术服务主要为沥青拌和站提供生产技术业务,材料销售主要是原材料等销售。

  重庆重交2023年别的业务的毛利额为-72.46万元,毛利率为-2.79%,其亏损主要是由技术服务业务亏损造成。技术服务业务主要承接沥青拌和站提供生产技术业务,根据拌和站服务项目配置人员,按照拌和站生产量收取服务费用计收入。2023年受到整个工程行业不景气的影响,道路建设投资大为缩减,技术服务业务对象拌和站其产销量大幅度地下跌使得技术服务收入锐减,而作为主要成本的人力成本基本维持以前年度的水平,因此造成了技术服务业务的亏损,进而造成重庆重交别的业务的亏损。

  商砼毛利率变动根本原因系:重庆重交的客户主要来自于重庆及周边地区,商砼业务受房地产市场影响显著。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相关业务全面萎缩,市场需求急剧下降。商砼市场逐渐转向以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这一转变并未带来市场的整体扩张,反而使区域内产能过剩问题加剧,市场供需关系失衡,市场行情报价严重下滑,单价同比下降33.58元/方。

  1)近年来,沥青与水稳材料市场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随着行业内新进入者的增多及重庆地区实行低价中标的中标政策,各企业为争夺市场占有率纷纷采取降价策略;对参与投标的重庆周边44个道路改造项目做多元化的分析,中标价平均下浮25.8%,其中多个项目中标价下浮30%至40%,前端市场压力的传导直接引发产品售价普遍下滑,产品售价的下降直接反映为毛利率的下降;重庆重交为了度过当前艰难时期并为以后的市场复苏提前布局,主动迎合市场采取降低建材产品价格的政策,这一举措不但巩固了辐射区域内的市场占有率,甚至抢占了部分竞争对手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了建材业务市场占有率,掌握了建材市场一定的话语权。虽然牺牲了当前短期利益,但为企业后续的发展积蓄了力量。这也是重庆重交建材产品销售量上升,但利润降低造成亏算的一个重要原因。

  2)两江搅拌站的停产影响了物流效率和成本结构。原两江站服务的渝北区项目转由壁山、九龙坡等站点供货,距离的增加直接引发了运输成本和协调成本增加,进一步侵蚀了产品毛利。

  3)九龙坡拌和站作为新增产能,其初期投入大量固定成本,包括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这些费用在短期内难以通过高产量来摊薄。同时,由于市场需求的波动及产能释放的滞后性,新站在初期往往面临产能利用率不足的问题,单位产品所分摊的固定成本因此增加,对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

  4)为维护与客户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特定情况下采取了平价甚至亏损销售的策略,特别是在市场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下,这种策略虽有助于稳固市场占有率,但短期看加剧了盈利能力的下滑。

  市政工程两期比较,毛利率降低4%,根本原因是2023年度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7个项目审减,导致毛利率降低,具体审减情况详见问题二、(2)注1至注7相关回复。

  其他工程包含公路工程和房建工程,两期比较,毛利率降低9%,根本原因为:2023年该项目基于业主要求,将原工程合同中的主要材料成本与工程项目施工费用分别进行单独结算。因此,在2023年根据重新订立的合同对工程承包收入和材料出售的收益进行了拆分调整,导致毛利率会降低,详细情况详见问题二、(2)注8相关回复。

  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成本项与项目各年度的施工进度及施工内容相关,因此,两年度成本项占比的可比性不高。

  ①2023年,重庆市场沥青混合料市场有所萎缩,同时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造成销量不及预期。

  ②重庆市实行低价中标政策导致市场压力传导,对公司参与投标的重庆周边44个道路改造项目做多元化的分析,中标价平均下浮25.8%,其中多个项目中标价下浮30%至40%,如:万古镇龙铜路改造工程下浮40%、栗子至南天湖旅游通道升级改造工程毛坪至水田坝段下浮31.7%,少云镇新正街、海棠路道路综合改造项目下浮45.5%,导致公司专业分包类项目中标率降低。同时客户为了控制成本,对产品价格的关注度远高于对产品质量的关注度,部分项目客户选择了价格更具优势的产品,导致部分客户流失。

  ③两江站的关停,现有拌合站辐射渝北、两江新区、北碚区运输成本过高,平均运费成本比竞争对手增加30元左右,导致以上地区没有竞争优势,业务流失较多。

  ①2023年受宏观经济影响,地方财政情况未能根本性好转,政府资金不足使得基本的建设投资项目数量减少的同时规模也缩小,2023年前十大客户中重庆本地新项目2个,业务规模均未超过500万元;重庆区域外规模以上新项目仅山东枣庄项目1个;

  ②2023年毛利率不超过5%的低毛利率业务占比较高,虽然业务规模较大但是其盈利能力下降;

  ③受制于整体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结算周期和付款周期延长,减值损失计提较多;

  ④部分项目在2023年完成项目审计工作,2023年共计7个工程建设项目审减收入4,291.03万元,导致总利润减少4,291.03万元。

  (2)补充披露重庆重交工程项目施工业务中涉及收入审减情形的项目情况,包括立项时间、项目金额、履约进度、前期收入成本确认时间及依据、回款情况等,结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说明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审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是否真实准确。

  答:(一)重庆重交工程项目施工业务中2023年度收入调减的项目汇总列示如下:

  注:1、重庆重交2023年度实际调减工程项目施工业务收入4,584.90万元,其中,在2023年度完成竣工结算的工程建设项目审减收入金额合计3,998.80万元;

  2、G316安康建明至恒口一级公路(恒口段)工程建设项目在2023年度调减收入,但并非工程收入审减,是基于该项目业主要求,将原工程合同中的主要材料成本与工程项目施工费用分别进行单独结算,基于此,重庆重交根据重新订立的合同对工程承包收入和材料出售的收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导致2023年度工程收入减少,材料出售的收益增加(详细情况见“注8”);

  3、主城区内环快速路道路综合整治一期工程,2023年审减收入2,446.51万元,2023年度收入确认90.73万元,2023年度合计确认收入-2,355.78万元。

  (二)重庆重交工程项目施工业务中涉及2023年度收入调整的项目情况具体列示如下:

  (1)项目概况:永川区人民广场片区市政道路路面及人民大道兴龙湖段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简称“永川人民广场项目”);业主方为: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签约金额为7,460.32万元;重庆重交为项目总承包方,负责永川人民广场项目工程项目施工,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本项目合同内施工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永川区人民广场片区市政道路路面约33万㎡的道路路面改造工程;人民大道兴龙湖段道路改造工程改造总长630.30米,标准路幅宽5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项目财务情况:2021年公司账面确认收入500.29万元,成本638.24万元,主要是由于在2021年度项目尾期,建筑设计企业增加了部分道路的施工内容,包含人民大道尾段、高速路口、高铁站、和顺大道、昌州大道部分以及零星修补(铣刨破损沥青路面,重新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施画标线等)部分等道路的整改内容,并针对以上增加路段补充签订合同,根据补充协议及增加的工程量,公司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做调整,调整后预计收入为7,065.27元,预计成本为5,783.97元,导致2021年变更预算后毛利率较2020年预算毛利率减少3.54%。

  2022年公司账面确认收入-85.8万元,成本-83.35万元,主要是公司在2022年度冲回暂估成本,对应收入冲回。

  2023年公司账面确认收入-518.72万元,成本-15.5万元,收入调减是由于公司取得正式审计报告后,完成项目最终结算确认并调整收入;成本调减主要是由于调整分包商税差,以及根据业主的竣工结算审计结果调整对下结算。

  (3)项目竣工结算情况:永川人民广场项目于2021年4月竣工验收,随后进行结算报审工作。业主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于2022年4月完成对本项目的一次审计,永川区审计局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于2022年10月完成对本项目二次审计(最终审计)。2023年4月,业主方在本项目工程质保期满后向重庆重交移交了正式审计报告。

  永川人民广场项目重庆重交向业主方提交的送审金额为7,699.81万元,项目最终以6,935.69万元定案,审减金额为764.12万元。在实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重庆重交严格遵守合同规定、施工图纸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未预见到上述项目审计结果,取得正式审计报告后,重庆重交完成本项目全部结算确认工作并调整收入。

  1)清单项“6cm厚SBS改性AC-20沥青混凝土下面层”审减约280.00万元,具体审减原因是本项目下面层原设计为SBS改性再生AC-20沥青砼,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因政府及业主方原因,取消使用再生沥青砼,使用SBS改性AC-20沥青砼。此项属于变更项,原财评清单无单价,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业主未进行重新核价工作。项目施工完毕后重庆重交根据合同条款14.12.9.2工程价款调整项约定的方式,报送了该项清单不含税综合单价75.14元/m2,在第三方审计的过程中,业主对公司报送的材料进行了核价,价格有所降低,并根据永川区政府相关文件进行了定额下浮,最终确定不含税综合单价为69.06元/m2,导致本项合计审减约为280.00万元;

  2)根据第(1)项变更程序,原路面沥青砼为重庆重交铣刨后回收利用,在施工过程中各方均未提及此项费用的具体处理办法,且业主在过程计量中未计算扣款。结算审核时,第三方审计机构及永川区审计局按照核定价格每6.5元/平方计算国有资产残值,并在工程造价中扣除,形成审减约260.00万;

  3)C25干硬性混凝土部分,因业主方需加快工期等原因,将基层处置部分由C25混凝土变更为C25干硬性混凝土,结算审核时,第三方审计机构重新核价与清单组价,形成审减约40.00万元;

  5)其他零星工程,如种植土回填、土石方开挖偏差、余方弃置、自动升降桩、道路厚度比例局部扣减、内审费用等,审减约64.00万元;

  6)本项目由永川区审计局审核业主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审核结果将作为业主方对我司结算的依据;项目最终定案金额6,935.69万,在第三方审计基础上审减89.80万,永川审计局未就该审减项出具明细,以审计报告金额为准。

  (1)项目概况:九龙坡区干线公路改扩建EPC+O总承包项目白金路改造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简称“九龙坡白金路项目”),项目总承包方为:中交二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合同签约价为:2,379.62万元。本项目合同内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采用沥青混凝土对原道路路面进行改造,并完善道路标线、标牌、护栏等交通安全辅助设施等。

  (2)项目财务情况:2021年公司账面确认收入0.00万元,成本15.27万元,主要是由于补充确认实际发生的成本,但尚未取得变更确认,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确认对应收入。

  2022年公司账面确认收入17.6万元,成本0.00万元,主要是对2021年已确认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收入。

  (3)项目竣工结算情况:九龙坡白金路项目于2020年11月完工,分包结算在总包结算审定后进行。经过多轮沟通确认,重庆重交与中交二航局于2023年4月签订完工结算协议并取得分包工程结算单,完成本项目全部结算工作并调整收入。

  九龙坡白金路项目重庆重交向业主方提交的结算金额为1,004.16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为821.33万元,核减金额为182.83万元。

  1)由于改造工程现场实际破损情况与设计存在差异,导致施工范围发生变动,公司按甲方和现场监理的要求根据实际破损情况进行施工,业主在审计过程中,认为公司实施的路段与设计不匹配,不予以计量,从而导致该项目审减,审减金额为124.91万元;

  2)改造工程中,由于交通导改复杂,临时隔离设施实际损耗超预期,结算时按实际申报,但审计认为部分材料可以重复使用,新购材料部分审核未获认可;同时,交叉作业中部分疏导人员被认定为普通作业人员,交通组织费用合计审减23.78万元;

  3)改造工程交叉施工过程中,前期完工路面通车后超重车辆损坏路面,再次进行修复后,项目过程中再次计量,沥青混凝土审减22.23万元;

  4)路肩现场宽度和厚度与设计图纸存在差异,C30混凝土路肩审减4.13万元。

  (1)项目概况:万科滨河路景观项目沥青路面改造专业工程项目(简称“万科滨河路景观项目”),项目总承包方为: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合同签约价为:132.83万元。本项目合同内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对原有路面进行铣刨、摊铺等路面修补改造。

  (2)项目财务情况:2019年公司账面确认收入12.56万元,成本0.71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完工,根据项目实际调整确认预计总成本和预计总收入。

  (3)项目竣工结算情况:万科滨河路景观项目于2018年12月完工,2022年5月完成业主对总承包方的结算。总承包方取得结算后,于2022年6月开始与重庆重交进行沟通对量、复核资料、现场钻芯等相关工作,重庆重交于2023年2月取得最终结算。

  因现场新增修补合同外沥青路面、标线等工程量,重庆重交向业主方提交的结算金额为146.18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为133.80万元,核减金额为12.38万元,核减内容为项目路基预埋管道破裂造成沥青路面破损。

  (1)项目概况:永川汽车城项目内部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简称“永川汽车城项目”),项目业主方为: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承包方为: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重交作为专业分包承包方与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福建三建”)签订了排水工程部分的施工合同,合同签约价为:2,053.88万元。本项目合同内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排水工程部分工作内容。本项目是新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公司承接的排水管网施工是其中一项单位工程,公司具备实施该项工程相应的施工资质。

  (2)项目财务情况:2019年公司账面确认收入0.16万元,成本204.24万元,收入调整主要为税率调差,成本增加主要为项目验收前发生了路基沉降、路面沉降、电缆被盗、人行道沉降、管网维修等,所发生的成本由公司负担,导致该项目成本增加,毛利降低。

  (3)项目竣工结算情况:永川汽车城项目于2019年6月完工,按照合同约定与福建三建办理了初步进度计量,并取得了经福建三建盖章确认的过程结算单,确认金额为2,126.75万元,中介机构年报审计时亦取得福建三建往来款项回函确认;该项目整体于2020年4月全面竣工,随后进行项目整体结算。由于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审计过程中涉及大量沟通、协调,以及对工程量和单价的深入审核与讨论,福建三建于2023年1月取得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根据合同约定调整了对重庆重交的结算金额,并在2023年3月确定最终结算金额为1,256.32万元,核减金额为870.43万元。在最终审计报告出具前,重庆重交未预见到上述项目审减情况。

  本项目核减的主要原因是基于合同的价款条款,按照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合同进行了价格调整。该项目合同的量价均为暂估,且初期估计单价较高,过程计量是按照合同暂估单价办理,最终结算单价和工程量根据福建三建与业主方办理的情况进行调整,并确认本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

  本项目核减金额合计870.43万元,其中,核减价差总额833.76万元,核减量差总额36.65万元,主要审减内容如下:

  1)聚乙烯(PE)钢塑复合缠绕管D2600,进度办理为658.66万,结算办理为372.71万,核减285.95万元,其中,价差核减272.15万元,量差核减13.80万元;

  2)钢筋混凝土管道部分,进度办理为311.92万,结算办理为170.75万,核减141.17万元,其中,价差核减126.39万元,量差核减14.78万元;

  3)FRPP模压管部分,进度办理为132.03万,结算办理为78.12万,核减53.91万元,其中,价差核减56.22万元,量差核增2.31万元;

  4)过街管涵部分,进度办理为617.05万,结算办理为356.32万,核减260.72万元,其中,价差核减250.26万元,量差核减10.46万元;

  5)各种检查井部分,进度办理为378.94万,结算办理为258.63万,核减120.31万元,其中,价差核减120.81万元,量差核增0.5万元;

  6)其他零星部分,进度办理为28.14万,结算办理为19.77万,核减8.37万元,其中,价差核减7.95万元,量差核减0.42万元。

  (1)项目概况:新城辖区内破损路面维修工程项目(简称“新城辖区维修项目”),项目业主方为: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签约价为:280.00万元;重庆重交为项目总承包方。

  (2)项目竣工结算情况:新城辖区维修项目于2023年1月取得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于2024年1月取得永川区审计局终审报告。重庆重交向业主方提交的送审金额为211.71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为189.82万元,审减金额为21.89万元。

  1)按照永川区财评指导价计价,工程项目按定额下浮约4%,核减金额约8.00万元;

  2)审计现场复测实际收方数据与施工方收方数据有差距,核减约12%,审减金额约为22.00万元;

  3)5根升降桩额外在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业主补充纳入本项目,审增金额约9.00万元。

  (1)项目概况:双福新区祥福大道北延段道路工程项目(简称“双福新区祥福大道项目”),项目业主方为: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合同签约价为:2,581.77万元。

  (2)项目竣工结算情况:双福新区祥福大道项目于2020年1月完工验收,2021年4月重庆重交向建设单位报送结算资料,2021年8月开始与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量并补充完善相关经济及技术资料。由于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审计过程中涉及大量沟通、协调,以及对工程量和单价的深入审核与讨论,重庆重交于2023年3月取得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报告。在第三方审计报告出具前,重庆重交并未预见到上述项目审计结果。

  双福新区祥福大道项目重庆重交向业主方提交的送审金额为2,401.81万元,第三方审计报告结算金额为2,175.75万元,审减金额为226.06万元。

  1)路基土石方工程审减71.75万元,主要为重庆重交项目部实施的放坡开挖部分审计未获认可,导致此部分工程量审减;

  2)道路工程中央分隔带种植土、标头标尾路口加宽段水稳层、管道混凝土包封工程量审减,合计约49.75万元,主要由于种植土未采用外购种植土,以及审计单位现场复核后的工程量调整;

  3)其他工程部分,包括电力、通信、排水的管道混凝土包封工程量审减;路面工程的透水砖因材料利旧审减,中分带盲沟下雨泥浆堵塞失去排水功能,导致对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认可,综合审减约69.59万元;材料调差部分因工程量审减,导致相应材料消耗减少,综合审减约34.97万元。

  (1)项目概况:主城区内环快速路道路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业主方为: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项目总承包方为: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徽路港”);项目变更后合同签约总价为:4,574.00万元(该项目2020年年报披露的合同金额为3,101.98万元,2021年合同新签、变更增加1,472.02万元,最终合同金额为4,574.00万元)。

  (2)项目财务情况:2021年度公司账面确认收入1,226.78万元,成本1,226.78万元;2022年度公司账面确认收入86.17万元,成本86.17万元;2021和2022年度公司按照已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收入,主要是由于项目进场后,甲方对我公司的工程施工内容进行了调整,合同中约定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不在进度中计量,基于谨慎性原则,我公司在预计新增成本能够收回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收入。

  (3)项目竣工结算情况:重庆重交于2021年7月完工,重庆市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于2023年2月完成对本项目最终审计。由于重庆重交在该项目中并非作为施工总承包方参与施工,而审计报告通常下发至施工总承包方,因此,安徽路港在完成最终审计后与重庆重交办理结算,重庆重交实际收到审计报告时间有所延后,重庆重交于2023年9月取得最终结算单,完成本项目全部结算工作并调整收入。

  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庆重交严格遵守合同规定、施工图纸和行业标准做施工,并未预见到上述项目审计结果。公司按照内控管理要求,持续评估合同总收入、总成本及履约进度。报告期内,除因工程项目变更导致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较原有估计发生变动外,不存在调节履约进度、调整预估合同成本的情形,不存在提前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形,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计量、营业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主城区内环快速路道路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合计核减含税金额为2,554.76万元(不含税金额为2,446.51万元),其中工程量核减1,046.22万元,单价核减1,508.54万元。该项目核减比例较高,包括由于重庆重交与安徽路港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外,另执行了金额为3,854.16万元的材料采购合同。在最终结算时,总包方采用了项目综合结算方式,工程建设项目核减金额包含部分材料核减。

  ①清单项“路面清扫”,审计认定属于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予认可,核减322.84万元;

  ③清单项“普工、技工”,审计认定属于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予认可,核减160.4万元;

  ⑥清单项“桥梁聚合物砼防护材料涂装”,因内环桥梁老化严重,桥梁防撞护栏涂装后面漆脱落明显,审计不予认可,核减34.46万元;

  ⑦清单项“凿除桥面钢筋混凝土铺装层”,审计已计入“铣刨桥面混凝土”项中,不单独再计,核减26.52万元;

  ⑨清单项“波纹管安装”,审计认定为在实施中央分隔带时破坏了原有的路灯穿线管后修复,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不应单独计取修复费用,核减15.60万元;

  ①清单项“SB级混凝土防撞护栏(现浇段)”,审计时未认可钢模板核价及实际使用量,仅按定额消耗量计价,核减520.12万元;

  ②清单项“交通疏导员”,审计认定不应在核价后取费,核减347.73万元;

  ③因总承包单位与业主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外清单项组价按中标价同比例下浮,下浮比例30.14%,此部分造成综合单价核减330.00万元;

  ④清单项“绿化种植土第二次回填及中分带绿化整改”,审计认定为在实施过程中种植土出现沉降,部分苗木死亡等原因,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回填、补植,不应单独计取修复费用,核减79.65万元;

  ⑤清单项“隧道通信设施修复”,审计认定为在实施过程中破坏了原有隧道通信设施后修复,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不应单独计取修复费用,核减41.38万元;

  ⑥清单项“排水沟人工清淤”,审计时套用了水车冲洗定额,人力运输50m堆码后上车部分未获业主认可,核减39.09万元;

  ⑦清单项“马桥桥面钢筋混凝土拆除”部分,按照实际机械、人工收方签证报审,共计91.72万元,业主在最终审计中未认可签证单内容,采用定额组价,审核后确认59.82万元,核减31.90万元;

  ⑧清单项“拆除5m2以内标志板(含爆闪灯)”,审计时在综合单价中核减了材料消耗,人工和机械仅部分认可,核减19.79万元;

  (1)项目概况:G316安康建明至恒口一级公路(恒口段)工程建设项目(简称“G316安康建明至恒口一级公路项目”),业主方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约价为:6,341.11万元。

  (2)合同执行情况:G316安康建明至恒口一级公路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完工。2023年该项目基于业主要求,将原工程合同中的主要材料成本与工程施工费用分别进行单独结算。因此,在2023年根据重新订立的合同对工程承包收入和材料销售收入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并非工程收入审减。

  重庆重交于2023年2月依据工程施工分包补充合同,重新编制了项目预算;财务部根据调整后预算,对相应的收入和成本进行了调整。这一调整导致“工程承包收入”账面收入减少,“材料销售收入”账面收入增加。该事项调整均符合合同规定及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

  (三)业绩承诺期内确认收入的工程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最终结算的各年度项目情况列示如下:

  1、2019年度营业收入前十大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最终结算情况如下:

  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前十大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最终结算),占2019年度工程收入的44.35%,其中,收入调减项目详细情况见“(二)注6双福新区祥福大道项目”。

  2、2020年度营业收入前十大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最终结算情况如下:

  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前十大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最终结算),占2020年度工程收入的84.59%,其中,收入调减项目详细情况见“(二)注1永川人民广场项目”“(二)注7主城区内环项目快速路道路综合整治一期工程”、“(二)注2双福新区祥福大道项目”。